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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民政局会议服务细则与管理制度

宜春市民政局会议服务细则与管理制度

为规范宜春市民政局各类会议的组织管理,提升会议效率和服务质量,特制定本细则,涵盖会前准备、会中服务及会后总结全流程。

一、会前准备

  1. 会议申请与审批:各部门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《会议申请表》,经局办公室审批后统一安排。
  2. 场地布置:根据会议类型(如党组会、专题研讨会、接待会)配置会议室,确保桌椅摆放、音响设备、投影仪等符合需求。
  3. 材料准备:会议通知、议程、相关文件应提前1个工作日分发至参会人员,涉密材料须专人管理。

二、会中服务

  1. 签到引导:设置签到台,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参会人员入场,重要会议需核对身份信息。
  2. 设备保障:会议期间专人值守,确保音响、投影、网络等设备正常运行,突发故障需5分钟内响应。
  3. 记录与协调:指定记录员做好会议纪要,协调茶歇、餐饮等后勤服务,保障会议有序进行。

三、会后总结

  1. 材料归档:会议纪要、签到表、决议文件等应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整理归档,涉密资料按保密规定处理。
  2. 设施复位:检查会议室设备,及时关闭电源、清理场地,确保下次会议正常使用。
  3. 反馈改进:通过问卷调查或部门回访收集意见,每季度形成服务改进报告,持续优化会议服务质量。
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各科室需严格遵循,共同推进民政局会议服务工作标准化、高效化。

更新时间:2025-11-28 23:57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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